地質勘查資質為何被取消
發表時間:2023-12-25 瀏覽次數:437
2016年3月22日《中國國土資源報》評論版,刊登了筆者《“取消采礦地質報告編制資質要求”深意何在》的短評。筆者根據改革形勢的發展加以修改后,納入本隨筆之中。
聽說已久,終于在中國政府網上,看到了《國務院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這個決定的題目很長,有30多個字,卻干脆利落地取消了對礦產資源開采地質報告編制的資質要求。這傳遞出一個重要信號,將要加快礦產勘查行業簡政放權步伐。無疑,這一舉措,將有利于國內外礦產勘查開發市場的進一步融合,寓意很深。也給業內的改革和發展,帶來了更深層次的思考。
不出所料,過了兩年,2018年4月4日,國務院宣布廢止《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執行了10年的地質勘查資質管理,壽終正寢。
在國際礦產勘查市場上,對找礦人、初級勘查公司、大型礦業公司的勘探部,以及鉆探公司、物化探公司等勘查服務性的企業,對他們從事礦產勘查活動是沒有資質要求的。只有關乎社會穩定運行、人民健康安全的行業,才對從業者與從業單位存在資質要求,如會計師、律師、工程設計院、建筑公司、醫院等。承擔礦產勘查項目,開展野外作業,說得俏皮點,只不過是地質填圖定個點,化探掃面抓把土,物探測量布條線,鉆探施工打個眼兒,坑道施工穿條巷,一般是不會危害人身健康,不會埋下安全事故的隱患的。只需按環保要求,恢復地表環境,封好鉆孔就行了。這和野外拍攝商業用途照片的攝影工作者、開設花圃制作盆景出售的園丁、美術市場繪畫雕塑的美術家、裝潢設計公司的設計師相似,是沒有必要設立從業資質的。
為何設立地質勘查資質管理制度?文件上講得很清楚,是為了“加強地質勘查活動管理,維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保證地質勘查質量”。制度設計者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地勘行業的健康發展,為了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的利益。
問題在于,對地質勘查單位進行資質管理的制度,不符合市場規律,基本思路跑偏了。
其一,“加強對地質勘查活動管理”,只要抓住對探礦權的管理,就牽住了地質勘查活動管理的“牛鼻子”。管住探礦權范圍內的最低投入,實施最低投入逐年增加,探礦權勘查面積按比例逐步縮減。特別是對探礦權人,有義務定期或在特定工作階段后,向政府部門按時依規提交相應的地質報告。違規者必須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吊銷探礦權。只要嚴格執行,若有違規就吊銷探礦權,就管住了全部地質礦產勘查活動,與地質勘查資質沒有什么關系。
其二,“維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要用市場管理的法規來維持。對于非財政出資的、經營性的礦產勘查活動,政府完全沒有必要操心礦產勘查的投資花費是不是合理,并非要找個有資質的單位來執行才有市場秩序。如果是為出資者開展勘查,即使礦產勘查的實施者具有資質,也應當聽業主的。即使擁有勘查資質,也不能保證勘查投入就合理?辈橘Y質與市場秩序,不存在必然的聯系。
其三,“保證地質勘查質量”,關鍵是將虛假的地質報告逐出礦產勘查市場。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對提交虛假勘查報告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以詐騙為目的的勘查造假,必須訴諸法律,而且要重罰,才能對勘查造假者起到震懾作用。用勘查資質的管理,來保證和提高礦產勘查質量,只是有關管理部門的良好愿望而已。用行業協會的自律來保證地質勘查質量,作用更是極其有限。
礦產勘查,是把找礦的地質設想付諸實施的風險投資行為,同軟件開發、新藥研制等本質上類似。礦產勘查是礦業行業內的“研發工作”。在全球范圍內,由成千上萬的初級勘查公司來完成的,都沒有什么市場準入的勘查資質和等級的要求。公司規模小,資本成長空間大,更容易得到風險勘查投資。找礦能力與公司大小不相關。
我們的資質門檻,則以不同職稱、不同類別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各類儀器設備的數量等,來核準勘查資質,劃分級別等級。這既無必要,也缺乏依據。例如,曾經寫在文件附件上的,規定固體礦產勘查甲級資質單位,至少要“擁有500萬像素及以上的數碼相機6臺”。這種閉門造車的標準,制定出的勘查資質標準,已經成為歷史的笑柄。
勘查資質這項制度,成了爭奪礦產勘查市場、爭奪國家勘查項目的工具。為達到這個目的,引發了勘查資質數量的大膨脹,盲目追求資質升級。專業化改革也開了倒車,小而全的經營單位越來越多,加劇了地勘行業的同質惡性競爭。
對勘查資質級別,煩瑣的審批和核查,使管理機關和礦產勘查實施實體,不勝其煩。承擔礦產勘查項目和資質級別掛鉤,又催生了上報資料的不實。在一次項目立項的評審會上,筆者是評審專家,但筆者的名字又赫然出現在申報項目的團隊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借用”了。介紹項目的主講并不認識筆者,未能及時刪除這個甲級資質中筆者的名字,才鬧出這起烏龍。
借用地勘單位的勘查資質編制報告,成為勘查造假、實施商業欺詐、有關人員腐敗的高發地帶(請閱本書《從帕特森結局想到的》)。
國務院國發〔2016〕11號文的下達,取消了對礦產資源開采地質報告編制的資質要求。這樣一來,只能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提交地質報告的權力,就將不復存在。任何企業、機構和個人都可以承擔相應的地質勘查報告的編制。這也意味著,承擔礦產勘查項目必須擁有相應等級的勘查資質,失去了存在的價值。這是改革開放在礦產勘查領域的又一成就。
有業內人士擔心,這一改革措施可能會削弱地質勘查活動管理,引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的混亂,降低地質勘查質量。其實這些擔心沒有必要,歷史會證明這一點。
融入礦產勘查全球大市場,是無須勘查資質的。國務院的清理決定,使礦產勘查資質不再是地勘單位生存的利器。礦產勘查市場這塊“蛋糕”,將為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分享。值此礦業寒冬,礦產勘查產能過剩,對地勘局、隊可謂是雪上加霜。地勘局、隊對取消地勘資質,存在微詞和質疑,是非常正常的。地勘業的改革還將深入,國務院的這項改革措施出臺,應當引起我們的深思,從中得到改革發展的啟示。
本文來源于《探路秘鑰:礦產勘查隨筆》,劉益康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