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 :百項舉措落實全國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
發表時間:2022-5-13 瀏覽次數:888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扎實推動全國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和山東省安全生產“八抓20項”創新舉措落到實處,切實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全力守牢安全生產底線,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近日,煙臺市政府安委會出臺煙臺市落實全國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的百項舉措。
百項舉措以清晰的清單化形式公布,包括從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十五個方面,共一百條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逐項對照梳理,已有制度的,進一步細化并抓好貫徹落實;未建立制度的,立即研究建立制度,常態長效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百項舉措突出落實責任、健全制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嚴格落實《煙臺市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各種問題;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墻”的,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礦長帶班下井)等制度規定,對弄虛作假、搞“掛名礦長”逃避安全責任的,依法追究實際控制人的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安全生產“晨會”“開工第一課”和企業負責人每月一授課、車間主任每周一授課、班組每天班前會一培訓等“三個一”培訓制度,開展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專項行動,組織全體從業人員自主學習、全崗輪訓、統一考試。加快實施本質安全提升三年行動,推進建設城市生命線監測工程,整合各領域信息化監管平臺,推動可燃氣體智能監測設備布設、電梯安全運行監測設備安裝,加快智慧交通、智慧工地建設,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實時監測、動態評估和預警處置,實現城市公共安全精細化、智能化管理。
百項舉措強調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嚴查重懲,提高安全監管效能。盯緊守牢礦山、危化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漁業船舶、建筑施工、燃氣、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特別是對尾礦庫“頭頂庫”、群租房、客車客船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按照要求掛牌督辦,對拒不整改的采取停產停工、追究刑責等堅決果斷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紅線底線。開展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風險高的行業領域、常駐協作單位、動火等高危作業、特種作業等特殊崗位專項執法檢查,集中解決一類突出問題、治理一批違法行為。創新監管執法方式,突出對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為,舉一反三加強執法檢查,防止簡單化、“一刀切”等粗放式檢查;利用在線遠程巡查、用水用電監測、電子封條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精準發現違法盜采、冒險作業等違法行為,對關停的礦山要停止供電,派人現場盯守或巡查,嚴防明停暗采。同時,落實好服務企業專員制度,幫助企業解決安全發展存在的“急難愁盼”問題,統籌做好經濟發展和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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