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精品国产99久久无色码,久久精品中文无码日韩一区二区,福利视频二区牛牛视频直播,一级AAA大片免费

 
當前位置首頁>詳細信息
新聞動態 >
  行業資訊 >

臨時用地政策知識大全,建議收藏!

發表時間:2022-3-12 瀏覽次數:914


通知全文:

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資規〔20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臨時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重要制度之一。近年來,各地結合實際加強臨時用地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臨時用地范圍界定不規范、超期使用、使用后復墾不到位及違規批準臨時用地等問題,甚至觸碰了耕地保護紅線。為規范和嚴格臨時用地管理,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界定臨時用地使用范圍

臨時用地是指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臨時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使用后可恢復的土地(通過復墾可恢復原地類或者達到可供利用狀態)。臨時用地具有臨時性和可恢復性等特點,與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無關的用地,使用后無法恢復到原地類或者復墾達不到可供利用狀態的用地,不得使用臨時用地。臨時用地的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的直接服務于施工人員的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包括臨時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務于工程施工的項目自用輔助工程,包括農用地表土剝離堆放場、材料堆場、制梁場、拌合站、鋼筋加工廠、施工便道、運輸便道、地上線路架設、地下管線敷設作業,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的取土場、棄土(渣)場等使用的土地。

(二)礦產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勘查、水文地質勘查等,在勘查期間臨時生活用房、臨時工棚、勘查作業及其輔助工程、施工便道、運輸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氣資源勘查中鉆井井場、配套管線、電力設施、進場道路等鉆井及配套設施使用的土地。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臨時使用的土地。


二、臨時用地選址要求和使用期限

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使用臨時用地時應堅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復多少”,盡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復墾難度較大的臨時用地,要嚴格控制占用耕地。鐵路、公路等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應科學組織施工,節約集約使用臨時用地。制梁場、拌合站等難以恢復原種植條件的不得以臨時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可以建設用地方式或者臨時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臨時用地確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須能夠恢復原種植條件,并符合《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中申請條件、土壤剝離、復墾驗收等有關規定。

臨時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建設周期較長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施工使用的臨時用地,期限不超過四年。城鎮開發邊界內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期限應當與臨時用地期限相銜接。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從批準之日起算。


三、規范臨時用地審批

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臨時用地審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由市級或者市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不得下放臨時用地審批權或者委托相關部門行使審批權。城鎮開發邊界內使用臨時用地的,可以一并申請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臨時用地審批,具備條件的還可以同時申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一并出具相關批準文件。油氣資源探采合一開發涉及的鉆井及配套設施建設用地,可先以臨時用地方式批準使用,勘探結束轉入生產使用的,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不轉入生產的,油氣企業應當完成土地復墾,按期歸還。

申請臨時用地應當提供臨時用地申請書、臨時使用土地合同、項目建設依據文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土地權屬材料、勘測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現狀照片及其他必要的材料。臨時用地申請人根據土地權屬,與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明確臨時用地的地點、范圍、面積和現狀地類,以及臨時使用土地的用途、使用期限、土地復墾標準、補償費用和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臨時用地申請人應當編制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由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其中,所申請使用的臨時用地位于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時已批準土地復墾方案范圍內的,不再重復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


四、落實臨時用地恢復責任

臨時用地使用人應當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臨時用地使用人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土地復墾,因氣候、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復墾的,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復墾期限。

嚴格落實臨時用地恢復責任,臨時用地期滿后應當拆除臨時建(構)筑物,使用耕地的應當復墾為耕地,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的應當恢復為農用地;使用未利用地的,對于符合條件的鼓勵復墾為耕地。

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監督臨時用地使用人履行復墾義務情況,對逾期不恢復種植條件、違反土地復墾規定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按年度統計,縣(市)范圍內的臨時用地,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復墾規模達到應復墾規模20%以上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要求所在縣(市)暫停審批新的臨時用地,根據縣(市)整改情況恢復審批。


五、嚴格臨時用地監管

   自2022年3月1日起,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臨時用地批準后20個工作日內,將臨時用地的批準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圍、土地利用現狀照片影像資料信息等傳至臨時用地信息系統完成系統配號,并向社會公開臨時用地批準信息。縣(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臨時用地使用人按照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開展土地復墾工作,在信息系統中及時更新土地復墾等信息。

建立定期抽查和定期通報制度,部和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定期抽查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臨時用地的使用和復墾情況,對不符合用地要求和未完成復墾任務的,予以公開通報。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要加強臨時用地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地方政府和部門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整改糾正臨時用地違法違規突出問題。

加強“一張圖”管理,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衛片執法檢查中要結合臨時用地信息系統中的批準文件、合同、影像資料、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等,認真審核臨時用地的批準、復墾情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審批、使用臨時用地,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以及臨時用地超出復墾期限未完成復墾等行為,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報,并依規依紀依法移送問題線索,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本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自然資源部

2021年11月4日


政策解讀



土地管理法》主要內容之一

臨時用地的種類、如何申請臨時用地、由誰審批等


      1、臨時用地有哪些種類?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結合《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實踐,臨時用地包括兩類:

      一是工程建設施工臨時用地。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建設的直接服務于施工人員的辦公和生活用房,包括臨時辦公用房、生活用房、臨時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務于工程施工的輔助工程,包括農用地表土剝離堆放場、材料堆場、攪拌站、鋼筋加工廠、施工及運輸便道、地下管線施工、地上線路架設等使用的土地。

      二是地質勘查過程中的臨時用地,包括廠址、壩址、鐵路、公路選址等需要對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情況進行勘測,探礦、采礦需要對礦藏情況進行勘查勘探所需臨時使用的土地等。

      另外,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屬于臨時用地的,災后應當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此處規定的臨時用地應指因搶險救災臨時用于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的用途而使用的土地。

 

      2、如何申請臨時用地?

      符合臨時用地申請條件的,需要使用臨時用地的單位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需要復墾的,還要按照《土地復墾條例》的規定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在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臨時用地時,應提交項目建設、地質勘查有關批準文件和簽訂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復墾方案或者土地復墾方案已審查通過的意見等資料,申請臨時使用土地。


     3、臨時用地由誰批準?

      因臨時用地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和土地權屬,主要是經濟補償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復等問題,新《土地管理法》規定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不必報人民政府批準。

      需要注意的是,臨時用地是指臨時使用空閑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如果使用的土地上有建筑物、構筑物,則應當采用租賃等辦法,與地上建構筑物一起使用。

      另外,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屬于先行臨時使用土地,并未規定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災后恢復原狀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管理法》主要內容之二

界定臨時用地使用范圍、臨時用地的合同如何簽訂并給予補償


      1、臨時用地可以使用多長時間?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臨時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防止臨時用地期限過長,會使臨時用地改為實際上的建設用地,并使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實際上失去使用權。但一些工程施工,兩年內無法完成,可能需要五年或更長時間,因此,《土地管理法》對臨時用地的期限規定,使用了“一般不超過”兩年這樣的表述。建設周期較長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施工使用的臨時用地,期限不超過四年”。

      臨時用地確需超過兩年的,必須經過批準,通過雙方的合同約定,或兩年后重新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特別要防止借臨時用地之名,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2、如何簽訂臨時用地合同和給予補償?

      臨時用地合同是約定土地所有權人和臨時用地的使用權人的權利、義務的協議。因此,臨時用地有一些要求:例如,臨時用地的用途、使用期限、使用后的恢復措施、土地補償都必須通過合同雙方約定,符合法律規定,并嚴格執行。關于臨時用地的補償標準,一般由土地所有權人和臨時用地者雙方通過臨時用地合同約定。

      如果使用的是國有土地,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代表政府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支付臨時用地補償費。如果使用的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代表所有者與臨時用地使用者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收取臨時用地補償費。

 

土地管理法》主要內容之三

如何使用臨時用地、是否可以占用基本農田

     

     1、如何使用臨時用地?

     臨時使用土地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能將臨時用地改為永久建設用地。不得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使用結束后,將在土地上臨時建設的設施全部拆除,恢復土地的原貌,并交還給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即原土地的用途屬建設用地的仍為建設用地,原來為農用地的仍為農用地。臨時使用農用地的無須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使用結束后,使用者應當負責恢復原貌,并交還原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

      從這個角度上講,原為農用地的臨時用地,臨時土地者不得改為永久建設用地。另一方面,原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也不得同意將該土地用于永久建設用途。雙方簽訂的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期限等應符合法律規定,否則會因違法導致合同無效。


        2、臨時用地可以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嗎?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規定,臨時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用地、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經復墾能恢復原種植條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請臨時用地并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經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可臨時占用,并在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一般不超過兩年,同時,通過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等工程技術措施,減少對耕作層的破壞。臨時用地到期后土地使用者應及時復墾恢復原種植條件,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等相關主管部門開展土地復墾驗收,驗收合格的,繼續按照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管理;驗收不合格的,責令土地使用者進行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復墾條例》規定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使用繳納的土地復墾費代為組織復墾,并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等相關主管部門開展土地復墾驗收。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或其他造成無法恢復原種植條件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臨時用地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通過日常檢查、年度衛片執法檢查等,及時發現并糾正臨時用地中存在的問題。

 

      3.違反臨時用地有關規定面臨什么處罰?

      一是對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以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可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規定給予處罰。

      二是不履行復墾義務的。現《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不按期履行復墾義務的,可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和《土地復墾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是對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自然資源部門可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立案查處。

Copyright (C) 2015 版權所有:山東聯創礦業設計有限公司  ICP備案:魯ICP備14017012號 關于我們 | 辦事指南 | 服務中心 | 聯系方式